1月27日,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发出通知,进一步加强寒假春节期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确保他们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和健康安全的寒假假期。
通知提出,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特殊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工作,确保困难儿童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我省要求各地民政部门于1月底前,要对本地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一次走访慰问和信息摸底,重点了解儿童监护或委托照护状况、寒假春节期间儿童去向和面临困难问题等,并及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对儿童信息进行更新。要通过发放爱心联系卡等方式,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确保儿童在遇到困难时第一时间能够得到关爱服务。通过系列举措,确保在第一时间为需要帮助的儿童解决困难,让儿童平安过节、快乐过年。
关于督促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宣讲,督促提醒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认真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或委托照护职责。要将父母均在外地过年的农村留守儿童作为关爱服务的重点对象。
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生活、居住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用电、用气、用水、消防和食品安全,检查防寒保暖等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排除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深入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引导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协调将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纳入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对儿童及其家庭在防疫物资等方面确有困难的,要及时提供支持帮助。
我省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不失管、不失教、不失护。统筹用好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为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帮助儿童平安度假、健康过节。
做好救助保护和临时监护等工作。各地民政部门要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儿童群体纳入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加强寒假春节期间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对于父母及其他监护人或被委托照护人因确诊感染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受其他因素影响,不能完全履行监护和抚养责任的,未成年人住所地民政部门要依法进行临时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