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被形象地称为“打酱油的钱可以买醋”,四川早在2016年就开始这场财政涉农资金创新使用“试点”。据四川省财政厅最新统计,截至目前,全省88个贫困县累计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270亿元,有效解决了脱贫攻坚筹资难题,有力地助推了全省贫困人口脱贫。
不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绝非“一整了事”,在具体实践中,如何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就像一盘复杂的棋局,考验着棋手的能力。
为什么整合?
化零钱为整钱 避免财政涉农资金扶贫“雨过地皮湿”
财政涉农资金,仅中央层面就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多达19项。“相关涉农资金过去是按照行业部门条条块块批下来,‘打酱油的钱不能买醋’。”四川农业大学四川省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蓝红星教授谈到,贫困县没有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自主权,以往使用涉农资金,可能这个部门有一点,那个部门有一点,扶贫效果是“雨过地皮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际上就是把分散在各部门的‘零钱’变成‘整钱’,用于脱贫攻坚。”
如何统筹整合?首先是“刀口向内”。目前,在中央确定的17项整合资金基础上,四川省级财政专项扶贫等13项涉农资金已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实现“应整尽整”。同时,大力整合归并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预算资金,2019年,四川省级财政农业专项预算整合归并为11项,比2016年减少16项。
其次是“目光向外”,四川明确要求各级扶贫、农业、水利、林业、交通等涉农资金主管部门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全面取消限制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各类规定。各级纪检监察、审计和监管部门也将整合试点作为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为贫困县整合涉农资金保驾护航。
“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贫困县首先是以规划为引领。”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开展后,贫困县首先要对标脱贫攻坚规划和四川“10+N”扶贫专项方案中明确的脱贫攻坚主攻方向和目标任务,对标脱贫标准,逐村逐户把脉会诊开“药方”、定项目,精准对接整合资金,编制整合方案,确保整合项目资金是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精准安排。
贫困县做好了整合方案,还要能获得资金使用“权限”。四川明确,对纳入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财政部门在资金分配时明确,只下达额度、不再“戴帽”,只明确方向、不定项目,实行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资金安排使用权、项目审批权、资金管理权全部下放到贫困县。
怎么来使用?
创新三大主要模式 资金使用只要利于脱贫即“不拘一格”
在具体实践中,四川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了多种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模式。
“我们把整合使用过程称为‘蓄水统配’。”屏山县财政局局长陈善梁介绍,屏山县多个渠道“引水”,将统筹整合范围内的涉农资金通过预算调整,全部引入一个“资金池”;多个龙头“用水”,建立整合资金台账,按年度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确定重点扶贫项目和建设任务,统筹安排涉农资金,优先选择脱贫攻坚项目库的扶贫项目推进实施,确保整合工作与脱贫攻坚任务、整合项目与整合资金精准对接。
“截长补短”也是四川常见的整合方式。贫困县围绕脱贫攻坚规划中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需求,把一般性的项目资金调整用于重点项目建设,把“锦上添花”的项目资金调整用于弥补贫困村、贫困户退出的“短板”项目,充实重点项目资金来源,保障重点扶贫项目实施。
同时,分散在不同部门的财政涉农资金,也可以按照“方向相同、用途相近”的标准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四川省财政厅称之为“引流归口”。
“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际过程中,这三种模式是并行不悖的,可以相互融合使用。”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贫困县在将财政涉农资金进行“蓄水统配”引入一个“资金池”后,在对具体某些项目进行使用时,就可能存在“截长补短”的情况,同样在项目资金归类管理时,也会存在“引流归口”情况,“只要是有利于脱贫,资金使用方式可以不拘一格。”
如何去监管?
从“末端”到“源头” 构建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监管闭环
截至今年9月底,四川省财政已下达可整合中央、省级涉农资金532亿元,其中分配88个贫困县资金规模达到343亿元,比例达到65%。这些资金在下达之前,就纳入了从“源头”到“末端”的全过程严密监控体系。
严把关口。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要求省级涉农部门、财政厅相关处室下达整合资金时,必须会签财政厅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资金文件是否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对资金分配到贫困县的增幅是否达到政策要求,从源头上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整合资金“一个都不能少”“一项都跑不了”。
定期核查。整合资金下达了多少?资金来自哪里?摸清这些财政涉农资金的家底是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该负责人介绍,四川省财政会按季收集汇总分配到每一个贫困县的中央和省级整合资金情况,并逐一逐项反馈给贫困县,让贫困县“家底明”“底数清”。同时,每年都会汇总形成年度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点对点”“项对项”地向中央有关部委和省直有关部门汇报通报其管理的相关涉农资金在贫困县的统筹整合情况。
清单管理。四川根据现行脱贫标准,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明确规定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国省干道等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购买医疗、养老、扶贫等各类保险产品,偿还债务、垫资或投融资等十大类项目。同时,由省级财政、扶贫部门牵头,会同省级相关涉农部门,集中对贫困县报备的整合方案政策合规性进行联合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分县逐一反馈,督促修改完善,“清单之外能使用,方案之内能落地,有效确保了整合项目安排的科学性、整合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四川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