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镇:多举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来源: 清江镇党政办 吴海军】【点击举报】

  一是加强组织协作。根据市、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要求,我镇先后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明确开展“扫黑除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时间安排、实施步骤和有关要求;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安办、民政、派出所、财政所、农经站、信访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组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派出所、纪委、安办、民政、派出所、财政所、农经站、信访等有关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全力推进专项整治。

  二是强化宣传排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镇范围内围绕欺行霸市、村霸、宗族恶势力以及干扰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等隐患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在各村人流量较大的路口张贴“扫黑除恶”问题举报方式,目前已完成50幅宣传海报、12幅相关横幅,实现全覆盖,多角度对黑恶势力的威慑。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等方式,全面收集掌握“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对重点人员逐一建档登记,加强动态管控,深挖细查“扫黑除恶”问题线索。

  三是开展法治教育。镇司法所联合安办、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13次深入到各村组积极开展法治宣讲进村活动,利用“扫黑除恶”违规、违法等鲜活案列的讲解,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同时,引导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还击,积极参与揭发不法人员,不断壮大“扫黑除恶”监督队伍,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在“扫黑除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扫黑除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整顿、村组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扫黑除恶”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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