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平梁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区委和区纪委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推动全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认识意义,坚守责任担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法定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全镇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有权有责、有责有担当、失责必究,自觉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
二是明确责任,推动责任落实。落实两个责任实行“谁主(分)管谁负责”“谁挂联(包)谁负责”工作机制,确保党委班子成员人人联系到点、层层传导压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全覆盖,不留任何盲区、死角。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一要落实分管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要强化工作指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积极指导分管单位、挂包村(社)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推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要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部门、领域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定期或不定期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各项规定,坚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是严格督查,强化考核问责。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测评、巡查、考核制度,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要组织开展“日常检查、专项巡查、重点督查”等常态化、立体式督查检查。出现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位次低、政风行风测评差等问题,要对其负责联系的单位、村(社)采取约谈、诫勉等方式,加强改进。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联系单位、挂包村(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出现问题的,要倒查负责联系的党委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