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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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府发〔2020〕44号

  巴中市巴州区大罗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 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相关单位:

  随着清明、五一节的临近,祭祀扫墓、春游踏青、农业生产等林区用火行为急剧增加,森林防火形式严峻。为有效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及森林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秩序稳定,根据省、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工作部署要求,特就我镇切实做好清明、五一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1、镇政府清明、五一节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全镇火情动态,遇有情况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扑救。

  2、各村(居)成立清明节、五一劳动节森林防火组织领导小组及扑火队。领导小组由各包片驻村领导任组长,支部书记任副组长,驻村干部及“两委”班子为成员。扑火队成员须为村上体力健壮、身体健康村民,严禁病、残、未成年人参加扑火,且保证林火发生时“随叫随到”。

  3、各村要加强对本村生态护林员组织领导,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采取日常巡护及在重点高危时段要安排专人蹲点守护。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制和部门负责制,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林区涉林单位自防责任、生态护林员、公益林管护人、防火信息员岗位责任。

  二、加强森防宣传

  各村(居)要召开会议进行宣传,推动森林防火进社入户,增强全民防火意识。要利用“村村响”、微信、短信、横幅、标语等多种手段,增强宣传效果。动员生态护林员、公益林管护人员、防火信息员到户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引导群众移风易俗,积极倡导以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方式进行文明祭祀。中小学校要组织教师为全体学生讲解森林防火相关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防火意识。

  三、加强隐患排查

  各村(居)要根据制定的防火预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原则,组织人员检查林区内的坟山、国有林、集体封山林和重点山头,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四、严格野外用火管理

  管控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各村(居)要对野外常见的行人吸烟、小孩玩火、烧灰积肥、春游野炊、上坟烧纸五大火源要严加管理;严禁学生、智障人员在林区玩火、取暖;严禁上坟祭祖人员在林区内烧纸、点香、放鞭炮等一切违章野外用火;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十不准、五不烧”,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五、加强应急管理

  各村(居)一旦发生火情,要严格按照《巴州区大罗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镇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在扑火中,要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主要责任人靠前指挥,扑火队伍快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减小火灾损失,严禁组织老人、儿童、孕妇和残疾人参于扑火。

  六、强化值班制度

  清明、五一节期间必须落实专人值班,领导带班,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居)主任、各社社长、生态护林员、公益林管护人员、防火信息员,要做到森林防火情况反映及时、准确。各村社一旦出现火情,要及时报告,不得瞒报和谎报。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镇防火指挥部电话:5730001,张杰:15983963706,冯 刚18123400598,张芸鸣:15775703366,镇安办:张少竹:13980297645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大罗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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