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 告〔第十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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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省、市疫情防控分级分类管理政策和我区实际,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商业服务行业复工复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复业范围

  按照“正常经营类、有序复业类、暂缓经营类”分批分期推进全区商业服务行业复工复业。

  (一)正常经营类。对农批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社区菜店、果蔬生鲜店、药店、金融网点、加油站、物流配送、定点宾馆(酒店)、农资农机等行业,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持正常经营。

  (二)有序复业类。对未定点宾馆(酒店)、理发店及餐饮外卖外送、汽车流通和二手车交易、洗车、家电维修、百货商场、建材五金、服装店、珠宝店、花店、眼镜店、通讯网点、广告制作、医院(诊所)、家政、房产销售、中介机构等行业,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限有序复业。

  (三)暂缓经营类。餐饮行业(不含外卖外送)、文化娱乐休闲场所(包括实体书店、图书馆、影院、网吧、歌舞厅、茶楼、棋牌室、农家乐等)、洗浴保健(洗浴中心、浴足房、大众浴室、保健按摩房)、体育健身(健身房、瑜珈馆、游泳馆)、美容保健(非医疗性的美容、美体、美甲店、SPA馆、汗蒸馆)、游乐场所(室内外儿童游乐园、电玩室)、校外线下培训机构、拍卖、人像摄影等行业,暂缓营业。

  二、允许恢复营业的行业及经营场所必须达到以下条件:

  (一)有疫情较重地区生活史、旅居史,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存在密切接触的员工暂不返岗;员工、顾客全程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

  (二)经营场所坚持每天清洁消毒,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严禁使用中央空调;提倡各种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三)禁止组织促销、展销、体验等聚集性活动。

  (四)营业场所内严禁人员扎堆,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五)保留营业的酒店只能提供自助餐,不得提供桌餐,严禁聚餐。餐饮单位允许通过外卖平台预约,实行无接触配送服务。

  三、鼓励采取窗口销售、网上采购、多户联购、村居(社区、小区、楼栋)代购、送货上门等方式进行交易。

  四、经营单位做到诚信经营、明码标价,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落实的经营单位,一律予以关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本通告自2020年2月22日起执行。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巴中市巴州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

  本店于 月 日恢复经营,在这次疫情解除之前,本店郑重承诺做到如下事项: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四川省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定。

  2.全体上岗人员佩戴口罩,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如有异常立即组织隔离并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向卫生疾控部门报告,坚决做到不隐瞒、不虚报、不漏报。

  3.每天上班前、下班后,对经营场所、公共区域和人员集中区域进行消毒,重点区域多次消毒。

  4.对未佩戴口罩的顾客进行劝阻,不得进入经营场所。

  5.组织顾客有序消费,安全间距在1米以上,严格控制一次性进入顾客人数,避免人员聚集。

  6.保证商品质量,确保价格稳定,做到诚信依法经营。

  7.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微信、支付宝二维码,并鼓励顾客扫码支付。

  8.保持经营场所内空气流通,严禁使用中央空调。

  9.本承诺书一式两份,经营场所张贴一份,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一份。

  以上承诺我店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经营者签字: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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