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节上班后 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第五号)

【来源: 巴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点击举报】

  一、现居湖北省、重庆市等疫情高发地区的干部、职工就地等候通知,暂缓回巴州区上班。

  二、有湖北地区旅居史、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本人或共同居住人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的干部职工,未达到14天居家观察或正在集中医学观察的,不得返岗上班。

  三、有发热(≥37.3℃)、咳嗽、咽痛、胸闷、恶心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的干部职工,待痊愈后返岗上班。

  四、除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的干部职工外,其余人员正常上班。

  五、正常上班后,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实行“多岗合一”办公制度,采取分散办公、居家办公、网络办公等多种形式,并在各办公场所对人员去向和联系方式进行公示,富余的人员到社区(村组)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六、各地各部门要启动每日晨检制度和个人健康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状况。要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对办公场所全面开展消毒灭菌,有电梯的单位要加大电梯间消毒频次。要扎实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保持办公场所空气流通,尽量少开空调,一律不得开中央空调。

  七、各地各部门干部职工上班一律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不得扎堆办公、不得随意串门,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八、各地各部门要尽可能减少或延迟各类会议、活动,确有必要的,报经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后方可召开。要切实做好会议场馆、活动场所的防疫措施,参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会场。

  九、各地各部门不得实行集中供餐,暂时关闭各单位食堂,食堂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十、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机关单位办公楼。确需到机关单位办理事项的来访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经体温测试正常、登记信息后方可进入。涉及区级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受理办理工作,由区应急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另行发布通告。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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