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水生生物监测捕捞的通告

【来源: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点击举报】

  为科学评估巴州区“长江十年禁渔”成效,有效保护巴河鱼类资源,四川省水产学校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因巴中市巴州区2025年度“长江十年禁渔”成效评估监测开展专项(特许)捕捞的批复》(川长渔科监〔2026〕164号)精神,将于近期在巴州区开展效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

  9月28日-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

  二、作业范围

  巴河柳津湖二期闸坝、三江镇场镇上下游各两公里河段。

  三、作业单位

  四川省水产学校

  四、作业标识

  作业人员穿着“四川省水产学校”字样红色背心,船只悬挂“四川省水产学校水生生物监测”字样旗帜。

  五、监督管理

  此次捕捞活动须自觉遵守相关渔业法律法规和水上安全规定,严禁以科研捕捞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强监督管理和指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监测调查为名开展商业性捕捞行为,对歪曲事实、恶意炒作、违法捕捞的线索将报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827-5224076)

  特此通告

巴中市巴州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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