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 巴州区市场监管局 】【点击举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恶意索赔

  不以生活消费需要为目的,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刻意放大商家经营瑕疵,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频繁投诉举报、诉讼、差评、自媒体曝光等方式持续施压,胁迫经营者支付赔偿款的团伙化职业索赔行为。

  (二)强迫消费

  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二手车交易等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后续采取纠缠、滋扰、威胁等手段坐地起价、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

  (三)市场流通领域

  1.盘踞在市场流通领域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行业或市场,欺行霸市、垄断经营、操控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2.在食品、药品、烟酒、保健品、医疗器械等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黑恶势力;

  3.通过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实施虚假描述等欺骗误导公众,利用商品名称、广告宣传用语、商品包装装潢搭配使用导致误认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形成制假售假产业链的黑恶势力;

  4.在互联网发布医疗、医美、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等虚假违法广告,利用社交电商、消费返利、投资理财、创业就业、兼职培训等名义实施的网络非法经营、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网络黑恶势力的行为;

  5.在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威胁恐吓执法人员,或者通过贿赂、威胁等手段干扰执法、包庇纵容违法经营的黑恶势力;

  6.其他在市场监管领域涉嫌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涉嫌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线索。

  二、问题线索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尽可能客观、准确、翔实,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主要事实等,并提供书证、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线索核查反馈。

  (二)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三)若反映与本公告无直接关系的问题线索、个人诉求等,请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问题线索举报方式

  线索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平台、书信投递、现场投诉等方式提供。

  1.联系电话:0827-12315,0827-12345,0827-5280787。

  2.微信举报平台:“巴州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3.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滨河北路中段216号办公室。(邮编:636000)

  4.现场受理: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309室。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与举报内容,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征集反映的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市场流通领域等方面问题线索,区市场监管局将认真核查处置,对查证属实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公告。

巴中市巴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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