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1、农村地区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
2、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3、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5、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
6、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的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7、对矿产资源强行霸占、私挖滥采、垄断开采、强行控制以及为获取非法采矿利益煽动群众聚众闹事,非法上访等违法犯罪活动;
8、由黑恶势力控制的黑导游,及其引发的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9、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10、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827—2345110
(二)举报信箱:设在巴中市巴州区江北望王路西段203号,市政中心接待分流工作站旁。接受信件单位:四川省巴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636000
(三)举报邮箱:bzshceb@163.com
(四)来访接待:巴中市群众接待中心扫黑除恶举报接待室。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办事处望王路40号。
来访接待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三、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为深入发动群众,充分依靠群众,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举报线索在专项斗争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法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特此通告
巴中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