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18时起,我市环境空气质量PM2.5平均浓度大于115微克/立方米,属于重污染天气,根据12月24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我市污染过程仍将持续。按照《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12月24日18时起在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济开发区的主城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黄色预警期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制性污染物控制措施:
1.城市主城区禁止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禁止在指定地点外一切熏制腊制品行为。
2.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停止除应急抢险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在主城区上路行驶;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督和执法检查。
3.城市主城区禁止上路行驶(0时至3时除外)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加强交通执法检查。
4.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
5.城市主城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6.城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7.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落实措施,全面加强路查、夜查和巡查,实行严管重罚,严厉查处违反应急预警应对措施的行为。
二、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2.一般人群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建议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三、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4.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5.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
凡有违反强制性污染物控制措施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