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书法美术篆刻摄影作品的公告

【来源: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 】【点击举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文艺工作新要求,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纪念川陕革命根据地创建九十周年,助力清爽奋进幸福巴州建设,决定举办巴中市巴州区纪念川陕革命根据地创建九十周年书法美术篆刻摄影作品展示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作品。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20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征集类型

  投稿作品分为书法(行、草、篆、隶、楷)、美术、篆刻、摄影四个部分。

  三、征集范围

  年满十八周岁的巴中籍及在巴中生活的书法美术篆刻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四、征集内容

  围绕伟大的红军精神、喜迎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党的建设、城乡发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基层治理、文明创建、文旅康养、疫情防控、生态文明建设等主题,以诗、词、曲、赋、联、文、图为主要创作类型,追求真善美,传递正能量,有一定文学性、艺术性、思想性。

  五、作品要求

  (一)书法作品:尺寸为6尺整张以内;小字类作品尺寸为4尺整张以内,一律为竖式。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过35cm,长度不超过248cm。册页作品尺寸每页高宽(内芯)不超过40cm,页数不超过12页(手卷、册页作品入展数量不超过总数的百分之六)。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不符合尺寸要求的作品不予评选。

  (二)美术作品: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均可,尺寸、风格不限。

  (三)篆刻作品:印稿6-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1方参展并收藏。不寄原石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四)摄影作品:JPG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大小不低于5MB,长边不低于4000像素,拍摄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摄影作品必须是在巴州区境内拍摄,不收组照。

  六、投稿要求

  (一)作品版权需具有原创性,严禁抄袭虚构,文责自负。作品必须符合主题,取材于巴中市巴州区域范围内。

  (二)所有投稿作品要素齐全,主题鲜明,需附作品标题、作品类型、作者真实姓名及性别、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创作时间、作品简介等信息。其中,书法美术作品在背面最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册页作品注于最后空白页)。

  (三)每位作者每类作品限投1件,所有投稿作品不收费、不办理换稿、不退稿,请自留底稿。参加本次征集的所有作品,作者有署名权,主办单位有权在画册、展览、出版物、官方平台以及宣传活动中使用(商业广告除外)并不再另付稿酬。

  (四)投稿作品内容合法,不得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投稿作品如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相关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主办单位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征集活动由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即为最终展示及评奖结果。巴中市书画院、巴中市书法家协会组建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本次书法美术展的评审、考核工作,评出优秀作品20件(书法、美术各10件),入展作品80件。巴州区摄协负责本次摄影作品评审工作,评出优秀作品10件,入展作品40件。所有作品由区委宣传部颁发证书,并拟于2022年7月1日或巴人文化艺术节期间在南池艺术广场集中展示。

  (六)本次投稿只接受现场投稿。书法美术篆刻作品交巴州区文化馆一楼(魁星楼广场),联系人及电话:成亮 13088211881,刘盛远13981686086;摄影作品交巴州区摄协,联系人及电话:雷楚18782718527。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宣传部

  巴中市巴州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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