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9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巴州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现状和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共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详见《巴中市巴州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方式
公开考核招聘。
三、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以该生就读学校官网发布的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社会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
(3)学历、专业和具体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见《岗位表》。
(4)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4)曾在各类考试中徇私舞弊受过处分的;
(5)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5年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宜参加应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各招聘站点招聘时间与该校双选会同步进行(以相关院校双选会官方通知为准)。
2、招聘地点: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会现场--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站点安排: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会现场、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会现场。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次考核招聘将设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和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站点,各站点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委托报名。若在一个招聘站点招聘计划已满则不再进入下一个招聘点进行招聘。若第一招聘站点招聘结束仍有招聘名额剩余,则根据需要选择其它站点再进行招聘。
5.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好《报名登记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本人持证件材料到现场参加报名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彩照1寸证照2张。
(2)本人持有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附学信网二维码扫描件)。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籍证明,该证明必须反映出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学历层次、学习类别、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同时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鲜章)、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5)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由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区卫健局)组织专人进行资格审查,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巴州区纪委监委负责监督。不能按要求现场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1.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报名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考生签字确认后离场。
4.面试成绩公布:各招聘站点招聘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将在巴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bzqzf.gov.cn/)网站公布。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各招聘站点所有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拟确定为体检对象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以报考学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以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时间先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办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将在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巴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bzqzf.gov.cn/)网站以公告形式告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项目及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巴州区卫生健康局402室,提交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巴州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收费:根据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政审考察
区卫健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对政审考察通过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巴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bzqzf.gov.cn/)网站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填写《巴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
此次考核招聘的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实行聘用管理,一经聘用,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报考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调(流)动到其它事业单位。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考核招聘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巴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bzqzf.gov.cn/)网站予以公告。
十、疫情防控提醒
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应至少提前22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面试)当天提供考点所在城市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面试)当天提供所在城市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在结束隔离观察后才可以参加考试,并于考试(面试)当天提供所在城市规定时间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仍处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过程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补充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巴州区人民政府(http://www.bzqzf.gov.cn/)网站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一、其它
请报名人员报名时留下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签约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巴州区卫生健康局(0827)2131863
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5237613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巴中市巴州区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巴州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