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巴中市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巴中建设、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提出了16条举措。
每届党委至少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
《意见》强调,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宪法法律、人大制度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有关班次教学内容。把人大宣传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部署,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履职情况宣传。
各级党委要坚持党委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制度,把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党委每届任期内至少召开1次人大工作会议,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要将党委领导人大工作、党委工作部门支持人大工作、“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代表建议等情况有序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和人大机关基层党组织党的建设,县(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机关党组。
完善代表、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制度
在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巴中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市委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积极发挥在立法选题、起草、审议等环节中的主导作用,市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和对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的组织协调。完善代表、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制度,建立立法协商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同时,加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力量建设。创新立法成果运用,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加强立法后评估工作。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坚决防止以工作监督代替法律监督。健全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构建审议、交办、反馈、评价相衔接的监督运行机制
如何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意见》提出,各级党委要善于“出题目”“交任务”,支持人大依法开展监督,推进人大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严格落实市、县(区)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构建审议、交办、反馈、评价相衔接的监督运行机制,完善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制度。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手段,重点议题采取联动监督、持续监督、跟踪问效、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必要时运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手段,推动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提升监督实效。依法做好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持续开展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评议。
探索分领域建立代表小组为民办事解难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是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意见》提出,要严格人选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民意基础好、履职能力好、示范作用好的人选为代表。保障各级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系统性学习培训。落实中央有关规定,将代表活动必需经费和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补贴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在乡镇(街道)建立“代表联络室”,在社区建立“代表联络站”,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持续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工作的参与,建立“视察调研到哪里,哪里的代表就参与”工作机制。发挥代表作用,每年至少参加1次视察调研、1次代表小组活动,提出或者联名提出1条议案或建议,为群众办1件实事。探索分领域建立教育医疗、交通住建、社会保障、司法执法等代表小组,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为民办事为民解难。
建设“智慧人大”优化代表履职服务
对于基层人大和人大自身建设,《意见》提出,要不断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规则、议事程序,推动履职行权规范化。依法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力量,配齐配强人大主席(人大街道工委主任),按规定配备副主席(人大街道工委副主任),配齐工作人员。推进开发区、产业功能区人大工作,加强与区域内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探索加强各级人大联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建立健全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与同级“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机制,支持各级人大常委会加强与省内外同级人大常委会的横向交流联系。加强智慧人大建设,持续优化代表履职服务、预算联网监督等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