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巴中市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扩大法律服务人才储备,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法律服务人员,组建巴中市法律援助律师库和巴中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巴中市法律援助律师库:专职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共50名。
巴中市法律援助志愿者库:常年居住在巴中市内,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从事立法、行政执法、司法行政、审判、检察、公安、法学教育、法律服务、法制审核等工作经历的人员,共50名。
二、遴选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入选的原则,采取公开方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及奉献精神;
(二)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良好业绩和影响力;
(三)无刑事犯罪记录,近3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或行业处分。
(四)志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和公益性法律服务工作。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2021年7月13日前,下载并如实填写《巴中市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巴中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表》,粘贴1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递交或邮寄至:巴中市法律援助中心收,邮编:636000,电子邮箱:263684814@qq.com.
(二)初选
市司法局组成评审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分别评选出巴中市法律援助律师和巴中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拟入库人员名单。
(三)公示
巴中市法律援助律师和巴中市法律援助志愿者拟入库人员名单在市司法局官网公示5日,无有效检举、投诉的,予以正式入库,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入库律师、自愿者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或受到刑事、行政处罚、以及发生其他违反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的行为,市司法局将从入库名单中除名,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五、管理和使用
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一经录用,应接受市司法局的管理,办案补贴和值班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市级法律援助案件原则上从入库法律援助律师中指派办理,入库法律援助律师可接受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定期在巴中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看守所以及其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值班,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服务。
法律援助志愿者主要负责参加司法局组织开展的有关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普法宣传、值班等法律服务。
本公告最终由巴中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巴中市司法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