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在线 】【点击举报】
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经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大龄、低收入家庭成员、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等人员)就业,规范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街道办事处的用工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3名(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经开区辖区的就业困难人员以V2.0信息系统为准。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符合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请于6月3日前注册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119.6.84.89/)“个人业务”栏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或关注“四川省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认证,点开“就业创业服务”“微申报”进行“公益性岗位申请”,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四川巴中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公益性岗位安置,由四川巴中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向街道办事处推荐。
三、安置及用工形式
符合安置条件的人员与用人单位双方达成意向后,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交四川巴中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除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
咨询电话:
四川巴中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0827-865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