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巴中市财政局、巴中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我市2021年第一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994.3万元,已由省、市财政下达到各区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运行,原则上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足额兑现到农户。
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一)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其中:承包耕地委托他人代耕代种或流转且有协议(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承包方身份虽已转变为非农户,但实际拥有土地承包权的、部分家庭成员发生变动的按有关规定继续享受补贴;整体消亡户承包的耕地不再享受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户要确保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二)补贴范围
补贴面积要逐步与土地确权面积挂钩,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面积的基础上,按排除法进行调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再给予补贴: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抛荒一年及以上的耕地;
3.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未达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4.国有农(林、茶)场、科研院所、农村集体等单位未发包的耕地(含自留地)。
二、补贴标准、兑付时间
(一)补贴标准
第一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5994.3万元,已由省、市财政下达到各区县,其中:
巴州区(含巴中经开区)4285.4万元
恩阳区4434.3万元
南江县5326.4万元
通江县5988.4万元
平昌县5959.8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年补贴预算资金和以前年度补贴结转资金总额,按核定补贴面积统筹确定。
(二)兑付时间
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运行,各地要抓紧开展农户补贴信息申报、核实和发放平台完善等工作,原则上在6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足额兑现到农户。
三、具体要求
(一)广泛开展宣传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兑付关系到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群众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充分了解补贴政策、补贴对象、补贴范围等主要内容。
(二)严格公开公示
乡镇、村两级要通过张榜公示和“村村通”广播公示等方式,逐户公开补贴面积、补贴金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兑付补贴一致。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三)加强资金监管
各地要严格界定补贴对象和补贴范围,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群众直接受益。要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封闭运行。要加强农户补贴信息及资格审批管理,推进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要坚持日常监管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贪污、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巴中市财政局:0827-5251368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0827-5265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