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公示

【来源: 巴中日报【点击举报】

  根据四川省民宗委《关于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川民宗委〔2020〕96号)精神,结合我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情况的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推荐市民宗局、南江县小河职业中学和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市秦巴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仁青罗尔依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8月12日至8月18日。

  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市推荐评选办公室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27-5264330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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