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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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府发〔2020〕45号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有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推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按巴区委办字〔2020〕21号文件精神指示,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在全镇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领会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森林防灭火大学习、大调研、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我镇森林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和治理水平、扑火安全红线意识全面提升,全镇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坚决杜绝较大森林火灾发生;补短板强弱项,森林、荒山、荒地火灾多发的局面彻底扭转;指挥体系、责任体系、机构队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二、整治区域及重要点位

  全镇范围32个村4个居委会,要全面整改《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的7个方面25项突出问题的相关问题,要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整治实效。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刻、新发展理念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树立不牢的问题;强化做好新时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突击解决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秋冬季节焚烧秸秆等难点问题上整治力度。

  (二)体制机制方面。重点整治森林防灭火工作考核制度不完善,生态护林员考核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村应急预案不健全、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关键部位、敏感地带、重点单位等重要目标缺少专项扑火预案的问题;森林防灭火制度规则、信息共享、工作运行等机制没有建立健全的问题。

  (三)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村与农户、与坟主、与特殊人群的监护人责任不落实;镇、村、社干部划定防火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到位;做到重点时段、重点地段落实专人死看硬守;专职护林员对责任区域巡护常态化;建立村级防火档案;防火期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四)风险隐患方面。重点整治对重大隐患和风险底数不清,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问题;防火期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丧葬及祭祀等民俗用火、踏青旅游生活用火管控“宽、松、软”的问题;在高火险时段,未在重点卡口安排护林人员驻守的问题;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林区公路、道路、防火道枯枝落叶、杂灌,降低林下可燃物载量的问题;以森林为载体的林(农)家乐、林下养殖企业未开设防火道的问题;林区坟园周边杂草未清理的问题;林区输电线路、输气管道的规划、设计、管理等不符合有关标准和安全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五)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整治镇扑火队伍力量不足、扑救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缺乏对适合扑救森林火灾专属装备配置的问题;村义务(志愿)扑火队伍缺乏专业培训、训练演练不够、实战能力弱的问题。村(社区)扑火队伍人员老化,应急力量严重不足,缺少专业人员和装备,应急处置能力不强的问题。

  (六)基础设施方面。重点整治对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重视、投入力度不够的问题;林区防火道路和隔离带建设严重滞后,大部分集体林中连片分布,发生火灾极易蔓延的问题;林区防火道、消防池、吸烟站规划建设不足的问题;寺庙未修建鞭炮池的问题。有防火装备数量不足、性能不高的问题。

  (七)宣传教育方面。重点整治群众对野外用火习已为常,防火意识、法制意识淡薄,广泛深入扎实的教育不够,反面典型案例惨痛教训没有入脑入心,没有形成规范的问题;宣传教育存在盲区死角,对深山散居农户宣传教育不到位,落后的用火习惯、防火理念始终得不到有效转变的问题;森林防火“三进”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教育发动,宣传进校区、进社区、进林区实效性不强,和林区施工企业签订的防火责任书没有落实到人头和各个环节的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21年5月结束,分4个阶段开展。

  (一)前期学习动员阶段(2020年6月8日至6月20日)。

  镇成立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村组干部、专职护林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论述,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村(居)要细化落实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问题排查阶段(2020年6月下旬至8月底)。

  认真对照重点整治问题,各村(居)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森林防灭火大排查,深入分析辖区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逐项疏理,软(硬)件设施、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送防灭火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防灭火领导小组汇总各村责任清单,建立全镇重大风险、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和完善制度“四个清单”并逐个问题研究解决,直至清零。

  (三)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底)。

  坚持自查自改与督查整改相结合,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突出狠抓落实,务求实效。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全覆盖,按照“四个清单”持续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11月至12月底,聚焦新一轮全镇森林防火期准备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期整治成果,排查整治新出现的问题,督促问题整治落实。2021年1月底前,结合岁末年初在森林防灭火工作特点,在全镇森林高火险期来临前,聚焦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确保元旦、春节和敏感时段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平稳。

  各村(居)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动态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并于每月1日前将问题清单和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书面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评估检查阶段(2021年2月至5月)。

  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单位的督查检查,结合防火期实际工作成效。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行跟踪督办,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四个清单”和动态问题清单,督促各村(居)和有关部门推进问题彻底整改。

  各村(居)于2021年4月10前将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考核。镇森林防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加强联动,强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细。各村(居)书记、主任要高度重视,亲自动员安排部署,制定好相应的工作方案,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镇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深入宣传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各村(居)要结合本村实际,深入林区、院户和森林火灾高发区和易发区,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认真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分类梳理问题清单,及时有效整治,确保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完好,森林防火各项制度、责任真正落实,森林火灾隐患得到真正整治,森林火灾次数真正减少,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真正安全。

  (三)责令限期整改,彻底消除隐患。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充分认识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发现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要从严从快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提出整改要求,明确专人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问责问效,确保整治成果。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镇由镇长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将每项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各村由村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势对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实际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加大通报力度,推动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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