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始终把盘活土地资源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深化农村改革的主要途径、助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主要动力,通过调配建设用地、流转承包地、置换宅基地等方式,实现了农村土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解决了聚居点建设用地、促进了土地规模经营、盘活了闲置宅基地,为加快建成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增添了新动力。
一、统筹建设用地调配,解决聚居点建房用地问题
在确保总的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指标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统调土地、统配资源,因地制宜统筹调配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确保新农村聚居点建设又好又快。一是调整用地规划。将全区676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用地,全部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范畴,对易地扶贫搬迁年度用地指标应保尽保,规划指标优先通过增减挂钩和存量建设用地解决。需要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采取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统调或村民议事协商解决。二是调节用地来源。坚持科学安全选址标准,利用原有宅基地解决分散安置搬迁户用地问题,通过优先使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宅基地、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解决集中安置点用地问题。按每户不少于三分面积的标准,调剂新居房前屋后“自种地”,预留前庭后院的空间供农户种植蔬菜、瓜果、花卉等,形成“房前屋后、瓜果李桃、鸟语花香”的生态“微田园”风光。三是调配资源要素。围绕“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村容村貌、生态环境等综合配套。按照川东北民居风格设计推荐多种户型,严防面积超标,严控建房成本,严管工程质量。通过三年多的努力,建成新农村聚居点676个,集中安置10.2万人。
(巴州区美丽宜居新农村聚居点“微田园”风光)
二、规范承包地流转,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全面落实承包地“三权分置”,完善权能,规范流转,推动土地高效配置,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一是完善土地权能。在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标准化基地用益物权证、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证等“十权一股”确权颁证,11类农村产权得以明确,累计颁发各类农村产权证书达30余万本。探索土地经营权、农业特色产业所有权等所有农村产权权证分别估价,“全证”打捆抵押、合并授信,提高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额度,实现融资3.1亿元。二是适度规模流转。探索完善“入股分红、产业导向、租赁转包、合作经营”等流转模式,建立“土地流转业主资格审查及经营状况跟踪监督、土地流转‘双责风险保障’和特色农业保险、土地收储预流转、托底收购流转经营不善土地”等制度机制防控风险,推广建立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累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500多个,规范签订全省统一的土地流转合同30592份,适度规模流转土地25.5万亩,有力促进了道地药材、优质粮油、有机果蔬等特色产业发展。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推行“大园区+小业主”“公司+专合社+种养大户”“园区+基地+农户”“公司+专合社+农户”等利益联结模式,健全带动小业主、小农户同发展共受益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建立政府帮扶、利息补贴、业主带动等机制,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劳务分包等方式,把小业主、小农户(贫困户)融入产业链中,让土地所有者、承包者和经营者成为利益共同体。
(巴州区苏山坪村适度规模流转土地发展葡萄产业)
三、探索宅基地置换,支持农户改善居住条件
依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聚焦“农村宅基地腾、退、换,探索通过宅基地委托预收储机制,支持农户用旧宅基地置换新居,改善生活居住条件。一是明确置换范围。出台实施办法,明确“需改善居住条件”等3种情况可申请宅基地置换、“脱贫不满三年”等5类情况不予置换。置换的新居可以在原址减少面积修建,也可以进入新农村聚居点。二是强化保障机制。成立区土地收储服务中心,设立宅基地预收储基金。村集体将“以旧换新”节余的宅基地指标委托给区土地收储服务中心预收储,打捆后在全省跨市州交易,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三是规范置换程序。按照“农户申请—集体同意—乡镇复核—县区备案—公示认可—签订协议—兑现补助”七个步骤,参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基准价,对置换前后的宅基地增减面积进行货币补差。四是探索宅基地退出机制。支持“有稳定收入来源、有稳定居住条件”等6类情形可自愿申请有偿退出宅基地。同时保留“赎回权”,一旦失去稳定生活条件,经2/3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并认缴一定费用后,可再按程序获得宅基地使用权。近年来,全区约2.5万户8.8万人通过宅基地置换住上了新房子、改善了生活条件。全区累计拆除旧宅基地2万余亩,节余指标约1.2万亩,已交易指标2400亩,实现交易收入5.9亿元,全部用于新村建设。据测算,参与宅基地置换的农户除拆旧建新各项补助外,平均每户只需花费5~8万元即可置换新居。
(巴州区新庙村农户通过宅基地置换住上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