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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以建设项目为管理单元,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相关专业承包企业及劳务分包企业负责本企业施工范围内的实名制管理工作,服从总承包企业的统一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督促各行业完善实名制管理,确保务工人员全部备案登记。
二是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前在工程所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把工资专户用好、用活,确保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账率、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到账率、按月实名实人发放率均达100%。
三是全面加强排查和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排查、移交、通报等工作制度,构建部门联动、衔接顺畅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各乡镇工作目标责任,形成覆盖全区的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网络。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压紧压实企业支付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