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区人民检察院 王丹】【点击举报】
近年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立足职能,强化信访维稳、国家司法救助、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公开听证、远程视频接访等工作,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新思路、新途径,着力构建检察环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有力维护了巴州和谐稳定。
一、坚持以多元化解为主线,努力构建检察环节维稳新态势
2018年至今,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信访形势总体平稳,突出矛盾总体可控,信访数量同比基本持平,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面临新时期群众的所盼所期,信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巴州区院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牢牢把握全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切实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工作。
(一)保持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强化领导担当,层层夯实责任,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务实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重要信访件亲自批阅,重要信访矛盾亲自协调,重要信访问题亲自解决,重要信访工作亲自部署。承办部门认真对待来访诉求,详细审查甄别,妥善处理,注重源头预防和矛盾排查化解,严密重点信访人动态管控,对存在信访风险隐患的案件,制定预案,及时上报,主动引导群众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纳入法治轨道处理,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高度重视信访申诉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补齐工作短板,更好地服务来访群众。
(二)全面摸排涉法涉诉不稳定因素。近年来,重大敏感节点多,巴州区作为市级所在地的主城区,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多,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上升,及时下发涉检涉诉信访稳定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组织各办案部门加大对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的涉法涉诉信访隐患的排查,对于摸排出的涉稳信访事项,切实做到院领导逐件包案化解,包案领导亲历亲为,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听取诉求,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亲自协调督促抓好落实,下大力气、下苦功夫推动检察机关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钉子案”、“骨头案”要集中力量攻坚,综合施策切实解决信访人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息诉罢访。
(三)加大疑难信访矛盾化解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理,主动作为化解疑难信访矛盾,努力寻求个性化的矛盾化解途径,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整合矛盾化解资源,加大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加快积案化解进展,继续做好缠访、闹访信访案,及时向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信联办做好报备,并与信访人居住地召开座谈会就加情况互通,做好稳控工作,落实稳控责任,随时关注其信访动态,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其不进京上访、非访,严格坚持属地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原则,依法及时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检察长接待群众。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坚持以完善检察长接待信访制度为抓手,着力畅通群众涉检涉诉信访渠道,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通过检察长接待、点名预约接访、下访等多种方式,采取有效的解决及防控措施,及时化解矛盾,息诉息访,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如在全国“两会”前,排查到一非法集资案受害人情绪波动,可能会进行非法上访,检察长王兴平通过预约接访的方式,专门抽出半天时间进行接访,耐心听取当事人想法,并仔细询问事件的相关情况答疑释惑,宣传法律知识,疏导情绪,当事人满意而归。二是将检察长接待与区级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工作有机结合,由检察长在区信访接待中心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确保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答复群众,让群众的诉求在基层得到解决,变群众“上访”为检察长“下访”,极大地增强了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工作效能。
(五)扎实做好特殊时间节点信访稳控工作。一是加强内设部门工作联动。组织各办案部门加大对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的涉法涉诉信访隐患案件的排查力度,对于摸排出的涉稳信访事项第一时间交由控申部门进一步排查,一经查实,将全力进行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和群体事件。二是做好重大、特殊敏感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在全国“两会”、“ 七十周年”大庆等重大会议和节点,组织全院力量对涉检信息进行深入排查,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情报的收集和研判,实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执行涉检信访信息“零报告”工作机制,有力维护正常秩序。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提高刑事申诉监督新成效
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是司法救济程序的重要环节,是检察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最后程序。巴州区院把司法办案始终作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履职主业,紧紧抓住办案这个主业统筹推进控告申诉检察的各项工作。
(一)律师参与申诉信访案件的息诉化解工作。
一是聚焦案件难点,强化律师参与信访化解效果。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作为律师参与化解的重点,主动告知并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人和申诉人聘请律师代理案件,积极发挥律师代理的桥梁作用,做好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和息诉化解工作,从而对处理结果产生合理预期。如,在办理王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 被害人王某因被告人故意伤害而未对其进行赔偿为由,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多次到院信访。在了解到王某因受到伤害而造成家里经济困难,已无力聘请律师,承办人主动商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积极引入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时刻保持沟通,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是聚焦问题焦点,公开审查增强工作透明度。深入贯彻落实刑事申诉案件、涉法涉诉信访公开审查工作,以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形式,公开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增强涉检案件处理透明度。如,今年办理的一起不服批准逮捕的信访案件,犯罪嫌疑人妻子马某带其父母多次到院信访,为进一步释法说理、明辨是非和厘清症结,控申科、刑执局对所涉及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看守所驻所医生、居住地居委会负责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律师等,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通过对案件证据的分析、说理以及律师的现场法律讲解和引导,信访人对审查结果当即表示认可。
(二)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始终把它作为拓宽人民群众司法救济渠道的重点工作来抓。2018年至今,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5件,报经区委政法委审批后核拨8.85万元,向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切实为刑事被害人排忧解难,彰显了司法机关人文关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发现救助对象。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加强了与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并主动告知救助权利,依照救助程序,及时进行救助,在办案中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统筹兼顾“物质救助”和“精神救助”。如,办理的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承办人员在审查起诉中了解到被害人苟某的情况后,明确告知苟某的亲属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国家司法救助办公室。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苟某符合救助条件,为其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在办理案件时,承办检察官还主动带领苟某的外婆到法院、司法局询问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心理辅导,向当地乡党委政府通报案件情况,希望当地政府予以关注。
二是加强外部协调,优化救助效果。积极转变司法救助工作模糊认识,让确有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和帮助。如,2018年办理张某信访案时,承办检察官在了解到张某家有年迈体衰的爷爷、体弱多病的父母和2个女儿,一家人仅靠申请人张某四处打工维持生计,家境十分困难,遂为其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但,在办理后,又了解到张某与妻子(已故)育有两女,重组家庭后又生育一女,卫计局拟对其进行超生罚款,公安部门也以未缴清社会抚养费为由拒绝为其新生女儿上户。承办检察官随即与卫计、公安等部门衔接,通报案件情况,最终协调解决了超生罚款和上户问题。事后,张某表示息诉息访,在签下了承诺书时连声表达感激之情。
三是服务脱贫攻坚,积极救助精准扶贫刑事被害人。巴州区是全省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区县之一,我院着眼大局,立足长远,结合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借多方之力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精准扶贫中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以防因案致贫、因案返贫。2017年以来,巴州区院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 10名精准扶贫刑事被害人被纳入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现精准脱贫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多赢双赢。
三、坚持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努力推动检察服务工作新发展
始终坚持“面向群众、方便群众、畅通诉求、注重实效”的原则,建成并投入使用“检察服务大厅”,着力打通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完善窗口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规范接待场所建设,实现接待场所与办公区域分开,建成面积达600余平方米的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控申举报接待室、律师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待室、心理咨询室以及集公开听证、集体接访、案件研究为一体的多功能厅,配备饮水设备及用具、防寒降温设施、物品寄存、应急药品、来访群众书写台、来访群众等候区以及残疾群众来访引导标示、引导台等绿色通道,体现人文关怀,安置监控设施、防爆桶、防爆毯等安保设施,配备二名专职安保人员,保障接待场所安全,有力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受到了参观代表的一致好评。
(二)规范接待礼仪和来访程序。制定了《文明接待公约》、《文明接待用语》、《电话通讯用语》、《接待工作忌语》,加强文明礼仪培训学习,从着装、态度、用语、举止等细微处规范接待人员的行为,让来访群众感知到温暖,畅所欲言表达诉求,从情感上拉近距离;将接待人员姓名、照片、职责上墙公示,建立来访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来访须知》、《举报申诉须知》、《受案范围》等制度及来信来访工作流程图,既方便了群众来访,又强化了接访约束,赢得群众赞誉。
(三)积极打造全方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检察公众号等网络资源,整合来信、来访、12309电话及视频接访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为群众反映诉求、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上下统一、便捷高效的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平台。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2017至今年,我院共开展远程视频接访25件次,通过远程视频接访,上级与我院共同化解矛盾,引导信访人依法就地表达诉求,大大减轻了信访人诉累,取得了良好效果。如2019年,巴中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联合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公开答复一信访人时,从法理、情理角度结合案情和申诉人提出的具体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信访人对检察机关采取视频接访公开答复方式及内容充分认同,认为“检察机关是真正关心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单位”。
一、坚持以多元化解为主线,努力构建检察环节维稳新态势
2018年至今,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信访形势总体平稳,突出矛盾总体可控,信访数量同比基本持平,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面临新时期群众的所盼所期,信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巴州区院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牢牢把握全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切实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工作。
(一)保持信访维稳工作常态化。强化领导担当,层层夯实责任,检察长和分管检察长务实落实“一岗双责”,坚持重要信访件亲自批阅,重要信访矛盾亲自协调,重要信访问题亲自解决,重要信访工作亲自部署。承办部门认真对待来访诉求,详细审查甄别,妥善处理,注重源头预防和矛盾排查化解,严密重点信访人动态管控,对存在信访风险隐患的案件,制定预案,及时上报,主动引导群众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纳入法治轨道处理,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同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高度重视信访申诉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及时补齐工作短板,更好地服务来访群众。
(二)全面摸排涉法涉诉不稳定因素。近年来,重大敏感节点多,巴州区作为市级所在地的主城区,公共安全领域风险隐患多,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上升,及时下发涉检涉诉信访稳定工作通知,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追究。组织各办案部门加大对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的涉法涉诉信访隐患的排查,对于摸排出的涉稳信访事项,切实做到院领导逐件包案化解,包案领导亲历亲为,亲自接待上访群众听取诉求,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亲自协调督促抓好落实,下大力气、下苦功夫推动检察机关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钉子案”、“骨头案”要集中力量攻坚,综合施策切实解决信访人实际问题,努力实现息诉罢访。
(三)加大疑难信访矛盾化解力度。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理,主动作为化解疑难信访矛盾,努力寻求个性化的矛盾化解途径,积极与地方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调,整合矛盾化解资源,加大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力度,加快积案化解进展,继续做好缠访、闹访信访案,及时向市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信联办做好报备,并与信访人居住地召开座谈会就加情况互通,做好稳控工作,落实稳控责任,随时关注其信访动态,化解不稳定因素,确保其不进京上访、非访,严格坚持属地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原则,依法及时有效化解涉检信访矛盾纠纷,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检察长接待群众。高度重视信访接待工作,坚持以完善检察长接待信访制度为抓手,着力畅通群众涉检涉诉信访渠道,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通过检察长接待、点名预约接访、下访等多种方式,采取有效的解决及防控措施,及时化解矛盾,息诉息访,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如在全国“两会”前,排查到一非法集资案受害人情绪波动,可能会进行非法上访,检察长王兴平通过预约接访的方式,专门抽出半天时间进行接访,耐心听取当事人想法,并仔细询问事件的相关情况答疑释惑,宣传法律知识,疏导情绪,当事人满意而归。二是将检察长接待与区级领导接待信访群众工作有机结合,由检察长在区信访接待中心面对面听取群众诉求,确保第一时间、第一地点答复群众,让群众的诉求在基层得到解决,变群众“上访”为检察长“下访”,极大地增强了检察机关服务民生的工作效能。
(五)扎实做好特殊时间节点信访稳控工作。一是加强内设部门工作联动。组织各办案部门加大对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的涉法涉诉信访隐患案件的排查力度,对于摸排出的涉稳信访事项第一时间交由控申部门进一步排查,一经查实,将全力进行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和群体事件。二是做好重大、特殊敏感时间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在全国“两会”、“ 七十周年”大庆等重大会议和节点,组织全院力量对涉检信息进行深入排查,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情报的收集和研判,实行24小时专人在岗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执行涉检信访信息“零报告”工作机制,有力维护正常秩序。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切实提高刑事申诉监督新成效
刑事申诉检察工作是司法救济程序的重要环节,是检察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最后程序。巴州区院把司法办案始终作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履职主业,紧紧抓住办案这个主业统筹推进控告申诉检察的各项工作。
(一)律师参与申诉信访案件的息诉化解工作。
一是聚焦案件难点,强化律师参与信访化解效果。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作为律师参与化解的重点,主动告知并引导涉法涉诉信访人和申诉人聘请律师代理案件,积极发挥律师代理的桥梁作用,做好案件当事人的释法说理和息诉化解工作,从而对处理结果产生合理预期。如,在办理王某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中, 被害人王某因被告人故意伤害而未对其进行赔偿为由,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多次到院信访。在了解到王某因受到伤害而造成家里经济困难,已无力聘请律师,承办人主动商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并积极引入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时刻保持沟通,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化解不稳定因素。
二是聚焦问题焦点,公开审查增强工作透明度。深入贯彻落实刑事申诉案件、涉法涉诉信访公开审查工作,以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等形式,公开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增强涉检案件处理透明度。如,今年办理的一起不服批准逮捕的信访案件,犯罪嫌疑人妻子马某带其父母多次到院信访,为进一步释法说理、明辨是非和厘清症结,控申科、刑执局对所涉及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看守所驻所医生、居住地居委会负责人、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律师等,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举行公开听证,通过对案件证据的分析、说理以及律师的现场法律讲解和引导,信访人对审查结果当即表示认可。
(二)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妥善化解社会矛盾。
院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始终把它作为拓宽人民群众司法救济渠道的重点工作来抓。2018年至今,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5件,报经区委政法委审批后核拨8.85万元,向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切实为刑事被害人排忧解难,彰显了司法机关人文关怀,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发现救助对象。我院控告申诉部门加强了与内部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并主动告知救助权利,依照救助程序,及时进行救助,在办案中拓宽救助渠道丰富救助形式,统筹兼顾“物质救助”和“精神救助”。如,办理的李某某故意伤害案。承办人员在审查起诉中了解到被害人苟某的情况后,明确告知苟某的亲属有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国家司法救助办公室。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到苟某符合救助条件,为其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在办理案件时,承办检察官还主动带领苟某的外婆到法院、司法局询问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心理辅导,向当地乡党委政府通报案件情况,希望当地政府予以关注。
二是加强外部协调,优化救助效果。积极转变司法救助工作模糊认识,让确有需要救助的当事人得到及时救助和帮助。如,2018年办理张某信访案时,承办检察官在了解到张某家有年迈体衰的爷爷、体弱多病的父母和2个女儿,一家人仅靠申请人张某四处打工维持生计,家境十分困难,遂为其争取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但,在办理后,又了解到张某与妻子(已故)育有两女,重组家庭后又生育一女,卫计局拟对其进行超生罚款,公安部门也以未缴清社会抚养费为由拒绝为其新生女儿上户。承办检察官随即与卫计、公安等部门衔接,通报案件情况,最终协调解决了超生罚款和上户问题。事后,张某表示息诉息访,在签下了承诺书时连声表达感激之情。
三是服务脱贫攻坚,积极救助精准扶贫刑事被害人。巴州区是全省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区县之一,我院着眼大局,立足长远,结合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借多方之力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障精准扶贫中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以防因案致贫、因案返贫。2017年以来,巴州区院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衔接, 10名精准扶贫刑事被害人被纳入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实现精准脱贫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多赢双赢。
三、坚持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努力推动检察服务工作新发展
始终坚持“面向群众、方便群众、畅通诉求、注重实效”的原则,建成并投入使用“检察服务大厅”,着力打通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一)完善窗口建设,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规范接待场所建设,实现接待场所与办公区域分开,建成面积达600余平方米的一站式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控申举报接待室、律师接待室、检察长接待室、远程视频接待室、心理咨询室以及集公开听证、集体接访、案件研究为一体的多功能厅,配备饮水设备及用具、防寒降温设施、物品寄存、应急药品、来访群众书写台、来访群众等候区以及残疾群众来访引导标示、引导台等绿色通道,体现人文关怀,安置监控设施、防爆桶、防爆毯等安保设施,配备二名专职安保人员,保障接待场所安全,有力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受到了参观代表的一致好评。
(二)规范接待礼仪和来访程序。制定了《文明接待公约》、《文明接待用语》、《电话通讯用语》、《接待工作忌语》,加强文明礼仪培训学习,从着装、态度、用语、举止等细微处规范接待人员的行为,让来访群众感知到温暖,畅所欲言表达诉求,从情感上拉近距离;将接待人员姓名、照片、职责上墙公示,建立来访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来访须知》、《举报申诉须知》、《受案范围》等制度及来信来访工作流程图,既方便了群众来访,又强化了接访约束,赢得群众赞誉。
(三)积极打造全方位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检察公众号等网络资源,整合来信、来访、12309电话及视频接访等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为群众反映诉求、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上下统一、便捷高效的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平台。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2017至今年,我院共开展远程视频接访25件次,通过远程视频接访,上级与我院共同化解矛盾,引导信访人依法就地表达诉求,大大减轻了信访人诉累,取得了良好效果。如2019年,巴中市、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联合通过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公开答复一信访人时,从法理、情理角度结合案情和申诉人提出的具体问题发表了独立意见,信访人对检察机关采取视频接访公开答复方式及内容充分认同,认为“检察机关是真正关心群众,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