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州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农村工作要求,坚持以规范乡镇财政运行为核心,以持续提高乡镇财政保障水平为重点,狠抓乡镇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指导,全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基本步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日常监管实现“四统一”。一是统一平台支付。通过大平台由区国库支付中心集中统一审核原始支付凭证。严格落实“一票一单”制度,强化单位协税护税义务。二是统一业务指导。通过账务核算统一平台对所有乡镇所有账务全部实行统一指导监管,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及其以下的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监管范围。三是统一监管模式。严格执行信息通达制度,确保财政信息及时有效传递;积极开展抽查巡查,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四是统一信息公开。推进乡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公示,落实法定公开事项,统一细化公开内容,统一明确公开范围。其中,全区所有乡镇财政预决算信息均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同一个板块下集中统一公开。
惠民资金实现“一卡统”。及时维护管理“一卡通”规范发放电子平台,按照“责任主体不变、政策标准不变、发放渠道规范”的原则,全面实现“一人一社保卡、卡随人走、收支清楚、安全便捷”,确保各项惠民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坚决杜绝在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乡镇之间层层转拨。
扶贫资金实现“动态管”。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川办发〔2019〕49号)精神,足额保障资金,专项调度资金,优化整合资金,严格支出制度,实施绩效管理,动态监督检查。认真维护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切实贯彻落实“3个100%”的工作要求。同时,区财政局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建立监管台账,按期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督检查,并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全区范围内长期循环指导、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