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巴州区卫计局召开履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集中约谈会。会上,局党委书记、局长罗友军同志对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中层干部,各直属卫生计生单位、乡镇中心卫生院党政负责人40余人实行集体约谈。
会议指出,2016年,全区各卫生计生单位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离上级组织的要求还有差距。在2017年里必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持续传导压力,督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罗局长在集体约谈中强调:一是把主体责任“铭刻心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党中央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决策。习总书记就如何贯彻主体责任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两准则四条例一细则”,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市区纪委相关全会工作部署,不断增强全区卫生计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养成尊崇党章、遵守党纪的良好习惯,坚定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把落实主体责任摆在重要位置。二是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主体责任落实的好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的紧不紧,一个首要条件就是看责任明确不明确、清楚不清楚。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必须要知责、明责、尽责。三是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靠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各项纪律,认真执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要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