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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开展动态调整。严格按照贫困户评定和退出标准程序,采取“一访”“二看二议”“三审三公开”“六比对”等办法,确保“应退必退、该进全进”。2018年动态调整新增贫困人口803人,无一人返贫。
统筹实施扶贫项目。围绕年度减贫目标,结合致贫原因精准编制年度减贫实施方案和22个扶贫专项方案,统筹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发展,锁定安全住房、产业就业、教育健康等到户扶贫项目清单和补助标准,落实责任到点到人加快推进,确保项目建得快、建的好。2018年108个扶贫项目已全面完成。
管好用好扶贫资金。通过建立扶贫项目库、加强公示公开、全程核查等方式,从严从实管理使用扶贫资金,严肃处理贪污、截留等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扶贫资金发挥预期效益。2018年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5亿元,截至2018年底拨付比例达95%。
扎实抓好问题整改。高度重视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特别是针对中央巡视组反馈我省26个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认真梳理细化形成问题清单,“发点球”督办整改落实,所有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