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中梗阻”问题,切实增强纪律作风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根据市院、区委《关于大力整治“中梗阻”切实增强执行力的实施意见》的部暑要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着力“三个更加”,务实推进专项整治。
前期准备“更加充分”。在上级党组织出台实施意见后,党组高度重视,庚即召开集中整治“中梗阻”问题专项行动动员会,迅速成立整治“中梗阻”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部长和各支部书记为成员,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监察科长、宣教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整治“中梗阻”工作落到实处。
任务分解“更加细致”。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制订《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集中整治“中梗阻”切实増强执行力的实施方案》,方案认真对照区委、区政府整治中梗阻实施意见所列问题,结合第三方测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理归纳,确定5个方面的15个整治重点,提出了整治措施和要求。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整治“中梗阻”问题学习讨论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近期学习讨论和自查自纠的具体内容,有力推进整治“中梗阻”工作实实在在开展。
责任追究“更加逗硬”。印发了《集中整治“中梗阻”问题专项督察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分管领导、各部门、支部负责人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纪检监察严格落实监督责任,确保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察,对学习讨论“走过场”,查摆问题不认真、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及个人,点名道姓通报,并责令整改;对问题突出、多次整改不力的, 严格落实“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监管责任。截止目前,共发出专项督察通报2期,做到见人见事,将通报涉及到的个人和科室不得进行本年度评优选模,并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切实促进整治“中梗阻”工作不空、不虚、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