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区政管办 向聪】【点击举报】
为了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水平,提高办事群众满意度,我办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出五项服务要求,使中心工作人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充分体现便民、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
一是实行“阳光服务”。落实“八公开”制度,即:公开审批项目、审批条件、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办事程序,让办事群众心中有数。二是实行“微笑服务”。对办事群众做到“三声”,即:来有迎声、问有应声、走有送声,热情、耐心、细致地对待每一位办事群众,用真诚的笑脸冰释群众的疑虑,让群众感到暖意。三是实行“诚信服务”。即办事能当场或当天办结的马上办结,不能马上办结的承诺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让群众心中有底。四是实行“廉洁服务”。在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吃、拿、卡、要”。用廉洁服务架起群众与中心工作人员的连心桥,让群众从内心感到满意。五是实行“满意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虚心接受办事群众提出的批评建议,改进工作作风,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水平,让办事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