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检察院“开门评检”听取律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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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开展“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严格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检察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8月30日,巴州区院主动邀请巴州区法律援助中心、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四川九朝律师事务所八名律师代表参加座谈会,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兴平,在家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全体刑检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苟冬云首先介绍了我院开展“四对照四提升 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及会议主题,组织学习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关于依法保障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利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接触、交往行为的规定》,并请参会人员畅所欲言,提出宝贵意见。

  律师代表围绕保障律师执业、与检察人员接触、交往等方面踊跃发言,提出了近十条意见建议。巴州区政法系统行风监督员对我院落实“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进行了评议。

  在听取了律师代表的发言后,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兴平对律师代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参加会议表示感谢。他指出,巴州区院邀请律师代表参加座谈,就是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便于查找自身在司法办案、保障律师执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他表示,区院将对征集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逐项对照整改,切实改正存在的各项问题,逐步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最后,王兴平检察长强调:要进一步构建和谐有序的检律关系。我国检察制度、律师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机统一、缺一不可的。检察人和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检察人和律师荣誉与共,必须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为此,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规范辩护和代理工作、规范检察人员和律师的接触和交往,构建和谐有序的检律关系。

  要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律师执业水平。一是规范律师查询案件的程序。二是简化律师预约微信平台使用程序,及时上报在使用中发现的问题。三是为律师申请阅卷、复制资料,在刻制光盘、复印作材料等方法上要因人、因案制宜。四是办案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主动、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五是应当事人要求介绍辩护和代理律师时,要通过公开渠道,杜绝“点对点”的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六是办案人员要虚心听取律师对案件提出的意见,相互学习交流,以便承办人准确把握案情,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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