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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优化办事服务。进一步优化财政审批程序,落实“马上就办”工作要求,确保财政资金拨付及时。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评审质量和效率。
二是规范涉企收费。对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利用搭车收费、强制收费、利用行政权力强迫企业缴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向企业乱收费的行为。
三是加强资金监管。充分运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和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实现对各类资金全过程动态化监控。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脱贫攻坚领域以及与群众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是推进作风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领导、承办股室、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破除“中梗阻”现象。开展“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以及“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