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落实责任。一是学习法律法规,组织全区兽药经营企业召开2017年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培训会,学习新的兽药经营管理法规(农业部第2292号公告),宣传推进兽药二维码使用,并与兽药经营企业签订《兽药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共32份。二是完成兽药经营许可换证。组织全区兽药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的和新申办兽药经营许可的企业了解申办流程、协助准备申报资料,对提交的资料初审后报政务中心审批窗口,再由市、区农业局兽药主管科室按照兽药GSP验收标准现场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企业颁发兽药经营许可证,共完成兽药经营许可证换证和新申办共28家。
(二)加强养殖环节“瘦肉精”监测。一是认真做好“瘦肉精”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4月开展拉网式监测1次,共计完成养殖环节“瘦肉精”快速检测卡3251套。二是统一回收销毁“瘦肉精”监测卡,将各乡镇2016年使用过的瘦肉精检测卡上缴回收,由区饲草站在3月底将收回的检测卡和上年收缴的假劣、过期饲料兽药统一进行销毁处理。
(三)开展违禁物和药残风险监测。上半年,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在屠宰场、超市和农贸市场抽取猪肉人(猪肝)样品10份,在规模养殖场(户)抽检鸡蛋样品13份,共计23个样品送省进行检测,没有一例阳性反应。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方式,结合清查部省通报的各批次假劣不合格饲料兽药产品,对巴州城区及重点乡镇的饲料兽药经营企业,上半年进行5次质量安全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排查饲料兽药经营企业和门市107家;对辖区规模养殖场(大户)定期(每月一次)进行畜牧投入品安全使用检查,督促完善记录记载。截止2017年6月底未发现有违禁兽药(物质)、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