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多措并举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来源: 区财政局 陈大章】【点击举报】

   一是严格评审程序。严格按照“预(概)算评审—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决(结)算评审”的程序开展评审工作。未进行预(概)算评审的项目,不得实施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未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不予决(结)算评审。同时,政府投资项目和涉及变更增资的项目必须报区政府批准评审,未经批准的,一律不予评审。

  二是规范操作规程。按照独立客观、互相制约的原则确定初审、复审责任人。在评审中心内部取得一致的初步结论后,组织主审、复审人员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确定最终评审结论。在评审未做出初步结论前,评审人员不得向项目单位泄露相关评审信息,严禁与施工单位进行单独接触。

  三是加强造价管理。加强对造价咨询机构的监管,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促使项目单位选择有资质、讲诚信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项目预算。

  四是建立抽查机制。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社会评审中介机构,加大引入市场机制力度,对重大的、复杂的或争议大的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或抽查,确保评审结果的科学性。

  2017年1-6月完成投资评审项目项目179个,受理评审金额18.3亿元,审定金额14.95亿元,审减3.35亿元,审减率达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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