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州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推动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始终坚持“预防与打击”并重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社会化预防帮教体系建设,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截止2017年6月,该院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5件38人,同比下降48%、4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取得了实质成效。
一、建立机制,构建全区预防大格局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与依法治区办会签《巴州区建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将法院、公安、司法、教育等部门作为全区预防为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成员单位,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并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纳入全区法治工作考核。
二是健全法制教育制度。与巴州区城区10所学校签订《校检共建协议》,建立法制副校长制度,派出10名业务骨干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规定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学校开展以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治宣讲等方式的活动不得低于两次。
二、丰富形式,营造内外宣传好氛围
一是宣传形式多样化。重视网页、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宣传效应,以图文、视频等方式,及时发布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自2016年6月以来,共发布法律知识教育共计40余篇,5期H5原创,并根据巴州区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制作适合不同群体的宣传手册、宣传单。充分运用特殊时间点开展主题活动宣传。以“植树节”“清明祭扫”“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特殊节日为契机,通过图片展示、实体演练、实地活动等不同方式开展未成年人主题法律宣传活动。
二是法治进校园常态化。与区教育局联合制定为期三年的《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方案》,将巴州区73所中小学校纳入宣讲范围,采用“按需宣讲”的宣讲模式,向在校学生普及相应的法律常识、进行法制警示教育,促使他们增强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防范不法侵害的能力,实现“法治校园”建设规范化和未成年人普法常态化,形成长效普法机制,达到“学校协助配合、家长主动参加、社会共同参与”的局面,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的成长构建良好的法治环境。截止目前,共开展“法治进校园”10场次,参与人数50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赢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团委、妇联等社会各界和师生的好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家长普法全面化。通过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涉罪未成年人及法定代理人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知识普及,引导家长与孩子建立和谐良好的亲情关系,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家庭环境。自主撰写“致家长的一封信”,引导家长如何与孩子进行交流、沟通等,形成新时期亲子关系教育观。
三、创新举措,形成部门联动重帮教
一是强化涉罪未成年人保护措施。创设《关于未成年人异地社会调查、观护帮教实施办法》,解决了异地调查、观护帮教难的问题。如该院委托成都市新都区检察院对一名住所地在新都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工作,既解决了异地帮教难,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制定《关于非监禁涉罪未成年人社区观护帮教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社区优势,将取保候审、附条件不起诉以及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纳入社会网格化管理,解决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取保后无人监管的难题。与民政、教育、司法等部门联合制定《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实施办法》《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相关工作机制》,解决困境未成年人上学难、就医难和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加大被性侵的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防止“二次伤害”。
二是重视社区矫正服务和跟踪帮教。充分调动社区力量,加强对取保候审、附条件不起诉、判处缓刑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和跟踪帮教工作,因人施教,使帮教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目前,我院已委托白云台社区等对7名被取保候审、2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教工作,均未出现再犯罪。
三是协助构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环境。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检察建议》的效力,对办理的案件中存在的违法网吧游戏厅、校园治安隐患等问题,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跟踪回访办理情况,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