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知责”。首先,明确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年初,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党组书记与全体职工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及廉洁从审责任书,层层压实目标任务;其次,汇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10个法规文件,做到党员干部一人一册,明确纪律规矩的红线;再次,结合审计监督实际,制发了《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管理办法》、《政府投资审计操作规程》及《领导干部或领导人员任期内轮审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了监督的重点及程序。
二是督责。首先,督查全局有关“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学习情况,重点检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情况,从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其次,加强对各科室(分局、执法大队、信息中心)及各支部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审计工作纪律八不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省委《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等文件的学习贯彻情况,持之以恒推动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常态化、严肃化;再次,加大“四风”整治力度,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铲除滋生腐败问题的土壤,强化纪检监察预腐利剑作用,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三是问责。区审计局制定和完善了《审计监督问责办法》,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责任清单,把责任分得清清楚楚,把任务搞得明明白白,把压力传得实实在在。对因工作缺失、贯彻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区审计局党组坚决按照监督问责办法予以通报批评、纪律约谈和岗位调整等处理。目前,已问责处理干部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