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三个坚持”,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普遍建立了会前学法制度。坚持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定公务人员学法制度,建立学法档案,创新学法形式。坚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法律顾问团,实现全区各级各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截止目前,组织开展全区法律知识学习2次,执法人员法律培训3次,法律顾问为各级各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60余条。
突出“三个着力”,深入推进“法律进学校”。强化部门联动。积极与区教科体局、团区委、区科协等部门密切配合,抓好全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突出专业力量。及时调整充实学校法治副校长,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考试“五落实”。创新学法形式。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手抄报大赛”、 “十八岁法治成人礼”、“周一法治主题班会课”等法治实践活动。通过开辟第二课堂,倡导体验式学法,进一步增强学法实效性。
坚持“三个常态”,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社区”。常态化开展法律顾问工作。紧紧围绕我区“法治助力脱贫攻坚”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律顾问进贫困村专项活动月”专项活动,切实满足群众的法律诉求。今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35场次,播放法治微电影30场,化解矛盾纠纷300余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8件。常态化抓实基层普法队伍建设。成立了各级各部门普法讲师团,在全区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大力培训“中心学法户”、“法律明白人”。常态化开展“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深入开展了“农民工维权”、“食品药品安全”、“经济发展法治宣传”等6个专项月26场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00余份,现场接受咨询600多起,处理矛盾纠纷21起,在全区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健全 “三项制度”,深入推进“法律进企业、进单位”。健全了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企事业员工学法制度、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国有单位、重点企业均实现了法律顾问聘请率100%,法律顾问通过开展“企业体检”30余次,开展法治宣传,提高了企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实现“三个加强”,深入推进“法律进寺观教堂”。加强法治宣讲。建立离退休老干部巡回法治宣讲团,轮流在各寺观教堂开展法治宣讲。今年以来,共开展法治宣讲9场次。加强法治阵地建设。在寺观教堂已建成法治宣传专栏7个、法律图书角4个,培养法律明白人10余人。加强法律服务。在每个寺观教堂设立法律服务联系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使有法律需求的僧众能方便快捷得到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