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审批局 : 切实提升被撤并乡镇便民服务能力

【来源: 】【点击举报】

  对标建设阵地。被撤并乡镇有标准化便民服务站,村(社区)有标准化便民服务代办点。撤并乡镇的便民服务中心统一更名为:xx镇(街道)xx便民服务站,必须实行大厅式、开放式办公;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全省行政效能监察平台接受监督;开通电子政务外网,接入所有业务窗口电脑且使用四川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完善工作制度、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资料,确保阵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强化运行保障。一是严格服务标准。社保医保、民政、农业等高频事项各便民服务站必须能够现场受理、办理,其余事项确保可以受理。二是科学设置窗口。便民服务站统一设置综合窗口3个,将农民工服务、医保社保等业务整合到综合1窗口,将民政、残联、退役军人事务整合到综合2窗口,将农综、林业等其余业务整合到综合3窗口。三是配强服务人员。便民服务站实行“分片区”办公,落实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包片负责处理日常事务,至少保留3名以上工作人员正常上班,确保便民服务站正常运转。

  启用审批分章。便民服务中心与被撤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站印章实行编号管理,采用分章制度开展审批服务,审批服务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避免被撤并乡镇办事群众“多跑路”,方便群众办事。

  提升服务能力。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兑现“便民服务不减”的承诺,健全便民服务机制,将常规审批权限下放至分中心,确保多数便民服务事项就地办理、当场办理。要进一步完善民事代办机制,对确需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由经办工作人员统一受理到政府签字,让干部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手机版首页   |   电脑版首页

Copyright © SCBZ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7014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