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区司法局 刘婵娟】【点击举报】
人员选定摸排。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干部对各村(居)民进行排查摸底,摸排出自觉学法、法治观念强、略懂法律知识、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居)民为“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重点在村干部、致富带头人、综治网格员、退伍军人、退休教师等人员中选择培育对象,确保每个村(居)民小组培育3名以上的“法律明白人”,严把“法律明白人”入口关,把培育对象遴选工作做细做实,为培育工作打下基础。
法治培育提升。建立乡镇、村(社区)两级培训制度,制定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计划,围绕《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劳动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村(社区)两委会议、农民夜校、劳务培训等活动同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政法干警等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利用村法律服务微信群推送法律知识,提升其依法参与村务管理、法治宣传以及矛盾纠纷化解能力。目前,全区已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10场次,通过普法微信群推送法律常识、以案释法案例1020次,在线解答法律问题99条。
发挥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这支生力军在政策法规宣传、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全区农村“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调处成功率达99%以上。有效地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切实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法治宣传活动,先后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中走上街头、进社区、进农村现场开展普法活动,积极营造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