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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按照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时间节点,抓好工作任务“季报制”、“销账制”落实。严格按照每季度一次营商环境“好差评”,做好现场测评会议筹备工作,确保测评顺利开展。
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在第一季度测评的基础上,升级完善测评机制。第二季度首次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抽样问卷调查、座谈走访、收集材料等方式对全区70个参评单位开展“背靠背”三方评价工作,收集意见建议136条,问卷调查760份,形成调查评估报告和“背靠背”三方评得分。
推动测评与评价工作有机融合。在区级政务服务窗口安装服务评价仪18台,目前已开展评价工作,评价所归集的数据将用于营商环境“好差评”过程评价,从而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向更高层次、更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