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三举措 促进信访工作件件有落实

【来源: 区人民检察院 陈妮】【点击举报】

  今年以来,巴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工作部署,念好高、快、专“三字诀”,有力推动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和3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落实见效。

  一、谋划部署体现一个“高”字。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持续深入地把“群众来信每日每信必复”这项民心工作做实做细做好。二是树牢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全院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分管副检察长主抓、第三检察部主任直接抓,构建齐抓共管群众来信办理工作的合力。三是将群众来信办理工作上升为“一把手”工程,由检察长抓推进,抓落实。制定群众来信办理工作方案,将责任明确到每个科室,每个具体负责干警,提高工作推进质效。

  二、来信办理体现一个“快”字。一是快速受理。落实控申部门首办责任制,由控申干警对群众来信件进行统一受理,确保群众来信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进入办理流程。二是快速转办。建立来信统一汇总分流机制,对院领导及其他部门收到的群众来信,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统一移送该院第三检察部进行汇总、整理,再由第三检察部进行分流转办,确保群众信件在7个工作日内顺利流转到下一阶段。三是快速回复。严格遵守“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期限要求,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内来信,由控告申诉部门于收到来信7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回复分流办理情况,3个月内回复办理过程或办理结果;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内来信,控告申诉部门于收到信件7个工作日内灵活采用书面、电话、短信通知等方式予以回复,阐明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三、落实责任,体现一个“专”字。一是专人专责。指定专人负责全院的群众来访、来信及来电的接收、登记、受理、分流、回复、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录入及建立台账等工作,各业务部门也指定联络员专门负责与控申部门沟通联系,实行实现专人专岗,专人专责。二是专案专办。落实“一案一人责任制”工作机制,每个群众来信件指定一名责任人,负责全程跟进该信件的受理、流转、办理等全过程,避免出现责任推脱、迟复漏复等情况。三是专案专档。建立群众来信办理台账,同步登记信件来源、来信人、反映问题和诉求、收到时间、答复时间及方式,答复内容等情况,便于核查及监督。

手机版首页   |   电脑版首页

Copyright © SCBZX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701489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