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巴州区委书记张平阳主持召开区委五届第128次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在新时代推动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对凝聚各方力量,奋力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条例》,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依法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条例》既保护精神层面的宗教信仰自由,又依法管理与宗教信仰有关的社会行为,寓管理于保护、以保护促管理。二是提高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坚持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三是明晰宗教事务管理的职责边界。《条例》既规定了哪些是宗教界应当自我管理的内部事务,又明确了哪些是政府及基层组织应当管理的社会事务。
会议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条例》学习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引导宗教界将《条例》作为法律七进、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学经前学法等活动的重要内容进行认真学习,切实用以规范宗教教务和宗教活动。二要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心正行,有效遏制宗教极端主义的影响,推动宗教健康传承发展。三要依法加强监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范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的管理,依法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违规开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等乱象,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和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