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区财政局 刘鑫】【点击举报】
加强持卡管理。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及时为在职职工申请办理公务卡,并要求及时激活使用和进行信息维护,防止出现“空白卡”“睡眠卡”。因离退休、辞职、病故、调离等原因离开单位的,要求用人单位立即终止其公务卡支出报账、结算等业务,通知发卡银行按信用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更新政府财政管理系统中本单位公务卡管理信息。
规范结算报销。对纳入公务卡结算目录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18项公务支出,严格按转账方式结算或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的,一律不予报销。
完善管理制度。各预算单位结合公务卡结算目录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完善财务内控制度,明确管理责任,有效促进公务卡使用管理规范化。
强化使用监管。不定期抽查公务卡使用情况,对存在无公务卡消费信息、公务卡刷卡量较少、使用率较低等异常现象的预算单位进行重点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