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外出务工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们:
鼠年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各企业也将陆续复工复产,您将踏上远赴异地务工的征途。当前正值全国范围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了有利于您及家人的健康安全,保证广大农民工朋友安全有序地返岗复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请您配合做好如下工作:
(一)避免盲目出行。根据各地公布的企业、工厂复工信息,提前对接用工单位,确定最新工作时间安排,选择合理出行时间。特别是需要重新选择务工单位和务工地点的,一定要提前联系对接好上岗返岗要求,避免盲目出行过早耽误返岗。
(二)出行充分准备。对出省务工和返岗的农民工,出行前3日内可到居住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健康服务,家庭医生团队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相关规范,提供免费健康服务内容,做好健康状况记录并存档,根据需要出具《巴中市巴州区2020年春节后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健康状况随访记录表》。
(三)找工作莫急躁。目前我市已全面推行公共就业创业线上服务,求职者可登陆“四川e就业”、四川公共招聘网(www.sc91.org.cn)、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119.6.84.89),在网络媒体上申报办理就业信息、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等就业创业各类服务事项。
(四)注意安全出行。错峰出行,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的地方,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外科口罩。自驾返岗人员 不要超载超速、不要疲劳驾驶。
(五)加强个人防护。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不串门、不聚会、不聚餐,尽量避免前往人多的公共场所。外出吃饭前坚持洗手消毒, 慎揉眼睛。多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增加通风换气的次数。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
(六)自觉配合排查。出行途中应自觉依法接受疫情防控检查。到达务工地后,请自觉配合务工单位以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排查、登记等工作。
(七)做好主动隔离。在疫情较重地居住或旅行的,应居家隔离、不得外出。与疫情较重地外来人员密切接触过的,应主动到社区报告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与疑似或确诊病人有接触的,应及时联系街道社区、卫生疾控部门,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八)不适及时就医。国家免费诊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3℃)、咳嗽、呼吸困难、乏力等疑似症状,请戴好口罩,及时到指定医院就医,积极主动向医生介绍情况,接受诊疗。如在工作时,您被作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或疑似病人或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您不能提供正常劳动,企业不得解除您的劳动合同,并且应支付您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在此期间,如果您劳动合同到期,企业要分别顺延至您医疗期期满或医学观察期期满或隔离期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九)及时报告疫情。请注意关注身边情况,如遇疫情较重的人员或发烧发热人员,请及时报告所在企业负责人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
(十)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官方媒体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报道,不在网络、朋友圈、微信群发布或转发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莫让恐慌成为疫情的 助燃剂。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在这场疫情防控战中,请你们坚定信心、科学防控,相信我们只要众志成城、群防群治,一定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巴中市巴州区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