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安全住房保障实现全覆盖

【来源: 巴州新闻网 王刚 苟波】【点击举报】
      近年来,巴州区紧盯“难脱贫、易返贫”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特殊群体,充分整合脱贫攻坚领域有关政策,按照中央扶贫目标中“稳步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体要求,在精准识别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特困供养人员安全住房底数,分类建立台账,多措并举,全面实现2033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安全住房保障“全覆盖”。

  集中供养。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处,新增床位200张,维修改造公办敬老院8所,对烟雾报警、火灾喷淋、日常生活等设施设备全面进行提档升级,消除了安全隐患。并充分遵循本人意愿,对165名特困供养人员就近安置到敬老院集中入住。

  危房改造。根据安全住房相关标准,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国土、安办、建管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供养人员现有住房全面进行安全鉴定,对244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符合安全住房标准的发放《安全住房认定书》;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514名特困供养人员,且又不愿通过集中供养、投亲靠友、调剂置换公房等方式解决的,按户均1.4万元的标准全面实施危旧房改造。

  投亲靠友。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农村五保工作条例》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委托现有安全住房的亲友或邻里代为供养,若亲友或邻里房屋属于危旧房的,在脱贫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中优先纳入危旧房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督促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与监护人签订《供养协议书》,达成供养协议,确保投亲靠友安置的332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吃、穿、住、衣、葬有保障。

  农房置换。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后,充分利用农村闲置资源,对已在聚居点新建住房的农户原有35套安全住房予以保留,通过维修加固并验收合格后,完善财产转移等相关手续,纳入村(居)集体财产管理,免费供35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居住。

  公房利用。将村(居)闲置的公房加以维修改造,完善日常生活相关配套设施,使之符合安全住房标准,专用于3名农村散居特困人员居住,有效拓展了特困人员安全住房保障解决的途径。

  新建住房。以脱贫摘帽迎国检为契机,对鉴定自有住房属于D级危房需要新建住房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采取巴山新居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政策有机结合,区级财政多方筹集资金2300余万元,在村(居)相对集中的聚居点新建周转房740套,740名农村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安全住房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先后投入600余万元,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全区特困供养人员购置电视机1852台、棉被4600床、床975张、灶具1234套等日常生活用品,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与全区其他贫困人口一道,顺利通过了脱贫摘帽国家验收,确保脱贫摘帽“一个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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