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群众正确理性区分“失能”与“失信”,依申请人同意将“守信但失能”的被执行人从短暂的经济困境中解脱出来,提高偿债能力,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近日,巴州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不能”案件评议(第二期)。区人民法院院长肖强出席活动。
活动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详细介绍了参评案件的执行过程、财产查控情况,逐一说明每起案件认定“执行不能”的法律依据与事实理由。随后,评议小组成员结合不同案件、从不同角度提出核查意见与完善建议。同时建议进一步加强“执行不能”与“执行难”的宣传区分,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下一步,巴州区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小切口”司法改革,不断优化“执行不能”案件认定机制,以公开促和谐、以评议促规范,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聚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服务全区和谐稳定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