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霞
近年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在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挽救的同时,也把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害人权益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努力实现对被害人在案件实体处理、办案程序、求偿保障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救助与保护。
少捕慎捕
帮助“迷途羔羊”重归正道
3年前,17岁的小超因涉嫌盗窃,被移送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案后,未检科科长刘东发现,小超是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在校学生,他对自己的行为认识有偏差,认为自己帮助他人望风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为了让小超正确认识自己的行为,刘东对小超进行了普法教育,通过解释法律的规定、以案释法等方式让小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为了挽救小超,刘东和同事秘密深入小超所在的学校、社区进行调查走访。通过一系列社会调查,办案人员发现小超完全具备帮教条件,随后联合小超的父母、老师制定了详尽的帮教方案。
2014年2月,该院依法对小超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间,刘东还多次到小超的居住地了解小超的生活和学习状况,增进感情交流、开展法治教育,并给小超加油打气,同时根据小超的学习状况,改变考察方式,以方便小超全力以赴参加高考。2014年8月,小超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他第一时间为未检科送来一面锦旗。
温情办案
用爱感化未成年人
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始终发挥亲情感召作用,力求做到审理一起案件,挽救一个少年。
16岁的小宝系成都市新都区人,2014年8月在巴中因酒后与人发生争执,致一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后逃回成都。2014年11月,小宝被抓获,2015年1月被公安机关依法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刘东了解到小宝自幼父母离异,长期随母亲在成都生活,特别渴望得到父爱。为了让小宝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帮助他真心悔罪,刘东特地联系了小宝的父亲,并安排了亲情会见。经过亲情会见,小宝的情绪明显好转。
2015年2月,小宝的爷爷生病住院,医院已发出三次病危通知书。爷孙俩感情很深,老人在清醒之时表示特别想见小宝。刘东核实了小宝爷爷的病情后,立即向领导汇报,建议对小宝变更强制措施。经研究认为,要挽救小宝,必须给他更多的人文感怀,于是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小宝变更强制措施,并批准小宝可以到重庆看望爷爷。
2015年6月,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宝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为1年)。为了方便小宝每月按时汇报情况,未检科创新办案机制,委托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检察院对小宝进行附条件期间的考察。2016年2月,小宝未按时到新都区人民检察院报告,并拒绝接听帮教人的电话,已有三个月身孕的刘东得知后,忍着强烈的妊娠反应赶赴成都寻找小宝。当小宝和他妈妈知道刘东的来意后,都深受感动,小宝表示以后一定按时去检察院报告。
创新机制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矫治工作
今年,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深入多个乡镇中心学校开展法治宣讲。为丰富内容,体现巴州区地域特色,未检科创新思维,将本土的红色文化、校园文化、警示教育文化与检察文化相结合,创设“五彩心语”工作室,以“心语姐姐”的身份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该院还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关于办理性侵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案件工作实施办法》,与卫计局、团委、妇联等部门签订《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医疗救助合作协议》《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办法》,以落实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基本保障。同时,为提高指定辩护效果,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联合印发《未成年人刑事指定辩护工作暂行办法》。
今年,该院通过与“蓝天救援队”联系,寻找巴州区八小、九小离家出走的学生;与区教育局建立紧急预警报告机制,及时回应因学校偶发纠纷引发的社会事件。
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加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将在不懈探索积累的基础上,一步一个脚印,把未检工作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