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获补助资金18922.42万元

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来源: 巴中日报【点击举报】

  近日,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四川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巴州区共获得中央、省级补助资金18922.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527.42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8395万元。

  据悉,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衔接资金总规模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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