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八条”硬核推进粮食扩面增产

【来源: 巴中日报 严波 】【点击举报】

  近日,《巴中市粮食生产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以硬核举措推进全市粮食生产扩面积增产量。

  《措施》要求,严格耕地保护,加强撂荒治理。贯彻执行《巴中市区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持续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和保护提升工程,改善粮食生产条件,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撂荒耕地摸底调查,分级建立台账,分类制定复耕复种具体措施,通过有序流转耕地、土地股份合作、助耕代种托管等方式,推进撂荒地统筹利用。

  在完善支持政策、发展规模种植上,逗硬落实连续两年弃耕抛荒耕地等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规定。各区县在本级财政投入上及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安排上,优先支持新型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培育和粮食规模化发展,粮食规模经营面积增加5%以上。加大项目资金使用监管,部、省涉粮油项目资金全额用于保障粮食安全和粮油生产。

  严格风险管控,推广科技兴粮。实施“藏粮于技”战略,主推技术到位率提高到95%以上,主要粮食作物机械化率达60%以上,创建10个以上粮食绿色高质高效万亩示范片。细化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突出抓好草地贪夜蛾、稻瘟病等病虫害防控工作,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和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提高到4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4%以下,确保不因灾造成大面积减产减收。

  《措施》还要求落实党政同责,逗硬工作考核。压实区县党政粮食生产责任,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每年底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粮食生产履职情况。对夏粮、秋粮播面或产量下降的区县,实行区县委书记、区县长双约谈机制。对未完成年度粮食播面、产量目标的区县,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该项考核记零分。对考核优秀的区县优先分配产粮大市奖励资金,优先推荐申报省政府粮食“丰收杯”奖、优先推荐申报乡村振兴先进县等涉农评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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