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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公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费用问题,9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权威回应: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居民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所产生的疫苗费用和接种服务费用,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个人不负担。
“由于建立免疫屏障需要相当大比例的人群接种疫苗,因此有必要采取特殊的举措,来解决接种疫苗所需的费用问题。”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李滔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说,目前,我们正在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拟定疫苗附条件上市后,疫苗接种费用保障的细化操作方案。
李滔说,通过主要动用医保基金滚存结余和财政资金共同承担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的费用,不影响当期医保基金的收支,也不会影响公众看病就医的待遇。从长远看,实行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有利于快速建立免疫屏障,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促进医保基金长期可持续运行。
对于2020年12月15日启动的这一轮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介绍,我们要求各地参照核酸检测“应检尽检”的模式,由各级政府组织和安排费用保障,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个人不承担疫苗的成本和接种费用。
“新冠病毒疫苗的定价和向全民免费接种是不矛盾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工作组组长郑忠伟表示,企业按照新冠病毒疫苗公共产品的属性,依据成本定价,政府相关部门也会按照相应程序与价格,向企业进行购买,为全民免费接种。
曾益新表示,近期河北出现的疫情状况表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依然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