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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二号]
为有效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农村地区的扩散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平安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要求,从2020年1月30日起暂停各乡镇赶集日活动,关闭非生活必需品的经营场所,倡议广大群众居家少外出,出门戴口罩。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解释、秩序维护和安全稳定工作,并在场镇出入口开展好群众劝返。赶集日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
特此公告
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