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一号]
一、对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巴人员实行健康提醒、健康筛查。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不适症状的,立即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无相关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应居家医学观察14天。拒不执行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二、在巴州境内的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互通口、国省道进出口设置交通卫生联合检疫点,对来巴车辆车牌、驾驶证、行驶证和驾乘人员身份证等信息进行登记,对驾乘人员等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按照规定流程处理。
三、已实行“封城”措施地区的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我区。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的,先行到指定地点隔离。
四、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生活必需品经营场所要保持正常营业,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市民提供充足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加强环境消毒杀毒,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和体温自我检测并佩戴口罩。商场、超市、药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必须对进入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提示督促其佩戴口罩。
五、所有娱乐场所,包括歌舞厅、影院、网吧、酒吧、茶楼(茶馆、茶室、茶坊、坝坝茶、棋牌室、水吧)、洗浴保健(洗浴中心、浴足房、大众浴室、保健按摩房)、体育健身(健身房、瑜珈馆、游泳馆)、美容保健(非医疗性的美容、美体、美甲店、SPA馆、汗蒸馆)、游乐场所(室内外儿童游乐园、电玩室)等人员聚集场所暂停营业。
六、区域内除必须保留的定点宾馆(酒店)外,其余一律暂停营业,具体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后另行通知。凡营业的宾馆、饭店必须对入住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异常和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来巴人员及时报告并按规定流程处理。
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全区餐饮行业(含农家乐)除必须保留的定点宾馆(酒店)外,其余一律暂停营业。定点的宾馆(酒店)只能提供自助餐,不得提供桌餐和聚餐。
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巴中市巴州区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