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 川 省 商 务 厅3部门联合发布紧急通知,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决策部署,有效保证广大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经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食安办、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部门、基层组织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将群体性聚餐监管作为落实各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力措施抓紧抓实,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政治担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全力展开疫情防控期间群体性聚餐管控工作。各地各级党员干部不得参与任何形式聚会、聚餐活动。
二、切实强化风险防控
广大人民群众、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组织群体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危害性,不得组织、承办群体性聚餐。要切实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管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要坚决防范从疫情严重地方归来人员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组织居民、村民参与群体性聚餐管控,严防疫情扩散。
三、切实畅通举报渠道
要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快速处置违反上述规定的投诉举报信息,对举报违规开展群体性聚餐或者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要迅速核查,依法处理。开展卫生防疫、野生动物保护、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普法教育和宣传,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最大程度控制疫情蔓延。各地要在地方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布,增强人民群体和社会各界集体防范意识。
四、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组织群体性聚餐活动的举办者、承办者等相关责任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四川要求
交通运输场所必须设隔离室,隔离疑似病人
1月25日下午,记者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获悉,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交通运输组紧急下发通知,就交通运输行业进一步督促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提出八项举措。
全省各交通场所,要在1月26日上午12时前完成隔离室设置,一旦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症状和疑似病人,第一时间进行隔离。
要求火车站、机场、汽车客运站、地铁、港口码头设置专门的隔离室,主动联系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同配置设备设施。一旦体温检测发现发热症状和疑似病人,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的同时,通知卫生健康部门处置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隔离室设置工作于1月26日上午12时前完成。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理预案,在营运交通工具发现病例或疑似病例后,立即通知前方最近留验站做好留验准备,及时将病例送达留验站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对与病例同机、同厢、同车(船)的乘客和其他与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信息,交通运输部门要通过实名购票系统或调查登记造册,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提供。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将留验站具体位置及联系统方式等信息告知交通运输部门通报运输企业,传达到每一位驾驶员。
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重点加强对来自武汉人员的体温检测,建立健康卡并登记健康信息和联系方式,做好健康提醒,提示出现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后及时就医。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劝阻其乘坐,并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一线在岗站务人员、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要求乘客佩戴口罩或为乘客配发口罩。火车站、机场、汽车客运站、港口码头、城市公交、地铁等交通场所,以及火车、飞机、客运车辆、出租车和网约车等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每日一消毒、每一车(船)次一消毒、每一班次一通风等措施。对于交通工具上出现过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通风、消毒等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在交通企业单位开展防疫基本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做好行业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是做好参与春运管理服务一线人员的自我防护,确保一线人员身体健康。充分利用交通场所各种宣传平台,向广大旅客以及司乘人员宣传防疫知识,提醒旅客开展自我健康监测。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进出湖北的班车、包车停运措施,严格执行途径湖北境内超长客运车辆停运或绕行制度。每日通过电子围栏、包车管理系统进行核查,严惩擅自进出湖北境内的川籍客车。
交通运输组表示,即日起,将对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上述疫情防控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全省通报。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短信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交通运输行业疫情防控措施,畅通12328电话等渠道,广泛接受公众监督,对于群众投诉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不到位的,查实后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在岗在位。要高度重视,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全面。严禁迟报、缓报、瞒报和漏报,有关情况将进行全省通报并问责。